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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037.爱上了个树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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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僧骑马咚那个咚~ 后面跟着个孙悟空~ 孙悟空~跑的快~

    李牧把东西拿在手里后立刻就感觉出了那是什么东西, 那是一小串铜钱,大概有半两左右, 就像洪叔说的确实不多,但是在这深山老林的小旮旯窝里这些钱已经不少。

    “鸿叔,这东西你拿回去,我不能要。”李牧想都不想便把那钱袋塞回给鸿叔, “我有钱。”

    山里头的日子确实是穷苦, 鸿叔当年又因为他的原因受了伤腿脚不方便, 省下这么些钱来不容易, 他当然不能要。

    李牧把钱递回去, 鸿叔却不接。

    他弯腰把在自己脚边站着的小娃娃抱了起来, 他抱着那小娃娃,双手就不空了。

    李牧就想把钱给那小娃娃拿着,那小娃娃却是看他伸手过去, 转头害羞的躲到了他爷爷的怀里,“爷爷……”

    鸿叔见了, 他虎着一张脸看着李牧故意有些凶的说道:“行了,你就自己拿着吧, 你的情况我还能不清楚?你有钱?你有个屁的钱!那军队里能给你几个钱?而且你这一路上回来又花了钱,往下家里还要置办东西,媳妇儿又才娶,哪样不花钱?”

    李牧兵役满期的时候, 军队里确实给了他些钱, 一共二两多银子。

    这二两多银子要是直接放在这山里头, 那算得上是一笔不小的数目。山里头的人都是自给自足全靠一双手和一洼地讨生活,想要省下这点钱不容易。

    可是李牧拿了钱之后就从外地赶回来,一路上吃喝都得用钱,他赶了一个多月的路,到村里的时候,手头上已经只剩下不到半两银子了,这还是他一路都睡野外省下来的。

    但即使是如此,这钱他也不能要,“鸿叔,钱您就自己留着吧,再说了允儿以后也还要花钱呢。”

    允儿是鸿叔怀里抱着的那个小娃娃,是他孙子。

    他听到有人叫自己的名字,好奇的歪着脑袋朝着李牧的方向看了一眼,然后又躲回了他爷爷的怀里。

    “我说让你收着就收着,哪那么多废话?!”鸿叔不乐意跟李牧继续耗,他抱着允儿就往门外走,一边走还不忘一边叮嘱李牧,“快点去新房里看看你媳妇儿,可别让人等久了。”

    刚刚鸿叔注意过了,那新娘子虽然身板看上去要比普通的女人厚实些,但是山里头最怕就是那种手不能提肩不能扛的小骄娘,身板厚实不是坏事,就是有些委屈了李牧。

    李牧看着出门的鸿叔,又低头看了看自己手中的钱袋,他深吸一口气之后追出了门,临到门前时他才开口道:“钱我就收下了,谢谢鸿叔。”

    这钱鸿叔攒得不容易,李牧就是收了也用不安心,但他也知道鸿叔不会再拿回去,索性他先帮忙留着,以后再说。

    鸿叔腿脚不便,独自一人在这山旮旯里带着允儿讨生活不易,现在他回来了,能照顾着的地方他以后自然会多照顾。

    “行了,快去看看新娘子吧……”鸿叔见李牧收了钱,脸上总算露出欣慰的笑容。

    他冲着李牧挥了挥手,回了对角自己家。

    送走了鸿叔,李牧关上了竹篱笆的门,把钱袋放进自己衣袋中后,这才向着新房走去。

    他原本是没想成亲的,这么些年刀口舔血的战乱生活,让他原本的那些雄心壮志还有梦想早就都在尸体、残骸和血泊中死去,如今的他只想好好的安安静静的过日子。

    仗,他是已经不想再打了。

    他还有事情必须要去做,他得活着,得好好的活着。

    如今既然已经成了亲,他也不准备亏待那人,只要对方是个能安分过日子的,他就会好好待她。

    李牧走到门前时深吸了一口气,又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衣服,然后这才推开了门进了屋。

    进了屋后,李牧关上了门,他来到床前正准备开口说话,就发现新娘并没有坐在床前等他,而是已经和衣躺在了床上。

    大红的喜袍有些皱巴有些旧,应该是村里的人穿过借来的,红盖头上两只鸳鸯并蒂,因为主人是躺在床上的姿势,所以图案有些看不清。

    躺在床上的人有点歪,连带着就连衣服都有些乱。

    拜堂的时候李牧没有细看,如今细看才发现新娘骨头架子还不小,那高度那肩宽都快顶上他了。脚大手也大,腰倒是细,可胸也平。

    “你饿不饿,要不要吃点东西?”李牧视线从床上的人那一马平川的胸口移开。

    床上的人手指动了动,却没给他回应。

    李牧有些奇怪,他上前一步站到了床边,床上的人察觉到他的靠近有了动静,她身体微微颤动着,似乎是在紧张。

    李牧想了想,回桌子前拿了秤杆过来,称心如意称心如意,秤杆子挑盖头,那才会如意。

    秤杆子挑开盖头,李牧看清楚盖头下那张脸的瞬间,他先是有些疑惑,随即下一刹那他瞳孔猛的放大,一股寒气自脚底攀升让他瞬间手脚冰凉如置冰窖。

    看清楚床上之人后,李牧脸上有瞬间的懵怔。

    深邃的眉骨,高挺的鼻梁,不笑自有弧度的薄唇,勾人摄魂的黑眸,刀削般的轮廓,一身外露着张狂着的凌厉之气,那任是任何人看清眼前这个男人都禁不住眸光一亮的俊雅……

    虽然此刻他穿着一身不合身且旧乱的大红喜袍,勾人摄魂的黑眸中满是冰冷刺骨的杀意,惨白的薄唇抿起,噙着满腹不甘与怒气。

    整个人没了以往在军中时的傲然风骨与凛冽气势,反而是散发着一股不堪的狼狈与凌乱,带着几分让人想要征服的倔强与禁/欲,但李牧绝对不会认错!

    不,更准确来说是即使是这人挫骨扬灰他都绝对不会认错,因为这人分明就是败仗之国袁国的那常胜将军——仲修远!

    仲修远,敌国之将,如同神祗般存在的常胜将军。

    十三岁参军,十四岁称将,称将十年来他屡战屡胜屡胜屡战,从无败绩。仅凭一己之力硬是把比他们袁国更大更强的李牧所在的大宁国,打得毫无还手之力,打得如同丧家之犬,打得屁滚尿流狼狈不堪。

    可以说如果不是因为他的存在,他们大宁早就已经在十年之前就打赢了这场仗了。

    在他们大宁军营,所有人都恨透了仲修远,特别是几个大将,但凡是听到他的名字就会恨地咬牙切齿,恨不得把他挫骨扬灰。

    仲修远长得好看,所有人都知道。

    打不过,气不过,军营里一群将士就总拿他的脸说事,提起仲修远的时候向来都是‘那娘们儿’、‘那娘们儿’的叫,轻蔑得不行。

    可是真的战场上正面扛的时候却是一个比一个怂包,只知道哆嗦着腿叫下头的士兵顶着,好自己逃命。

    军营里一副模样,外头却是截然不同的另一幅模样。

    能打胜仗又长得好看,仲修远的风光无限,让不光仲修远所在的袁国的姑娘钟情于他,就连他们大宁都有不少人动心,把他奉为神明。

    这也让大宁军营里一群姑娘手都没摸过的大老爷们酸透了心酸掉了牙,提起他的时候更是唾弃得厉害。

    但这也就是他们大宁的军营,据说在袁国军营里,这是禁句。

    仲修远最恨别人拿他的长相说事情,拿这说事的,都死了。

    他在他们军营中是出了名的严厉冷漠,不喜与人交往,难以亲近,加上战场上对外的狠戾与毒辣,让所有跟在他身边的人都战战兢兢无时无刻不小心翼翼。

    仲修远是傲气的,他也确实有那个资本傲气,可他狂傲却从不娇造。

    他在军营中从来不特殊,领兵作战在草垛子一窝就是两三天从没一句抱怨,战场也从来都冲在第一,这和他们大宁那些从来都是军营帐篷里头说天下的将军队长截然不同。

    但是这样的人,为什么会在这里?!

    深山一声鸡鸣,暗淡了刀光剑影,远去了鼓角争鸣。

    李牧满身冷汗的从床上挣扎着坐了起来,他大口大口地喘着气,试图驱散刚刚梦中那充满了血腥味的残酷战场。

    可是这没有用,他呼吸时鼻翼间依旧都是腥甜的味道。

    他单手支着额头坐在床上,长发凌乱的拂在满是冷汗的脸上,如剑的墨眉微皱起,面露痛苦之色。宛若冬夜寒星的瞳眸被蒙上一层霜气,带着几分疏离几分冰冷让人看不真切。惨白的薄唇抿出一道冰冷的弧度。

    他不言语时,一身森冷杀气,似乎连空气都为之安静。

    片刻后,李牧掀开被子,汲着鞋子出了屋往院子里走去。

    山里早晨打霜,李牧出门时视线所及之处尽是一片白雾茫茫。仙雾渺渺的远山近景硬是把这山中小村弄出几分飘渺,但更直观的,却是冷。

    山里头温度低,入了春的天气搁山里头依旧冻人。

    李牧站在竹篱笆的院子中大口吸气,让冰冷的晨曦涌入胸腔。

    他走到井边打了水,就着四月冰凉的寒井水洗漱一番,直到把梦境中嗅到的血腥都洗净后,他才抹了抹脸,回屋子里套了外衣穿了鞋。

    出了篱笆院,李牧顺着小道开始慢跑。

    顺着他脚下的这条羊肠小道一路向着下面跑去,跑过大半个村子,出了村再往下就是一片森林。森林中路不好走,时而陡峭时而狭窄。费些时间兜兜转转出了林子,就算是到了山脚下了。

    下了山,沿河西行几里,过翠竹林,辗转不过百来步便能看到个镇子。镇子很大,是附近最大最繁华的大镇。

    从他们村子到镇上看着不远,但是来回一程最少却都是两、三个时辰的事情。

    村里的人都说不爱去,事实上却是不敢去。

    搁别的村儿去一趟镇里还能坐坐牛车,可他们这地儿在山上,山旮旯窝里头,上下山得自己走,下了山倒是可以坐个船或是租个马车,可那玩意儿忒贵!

    上赶着来回一趟的花费,都够买半斤米了。

    迈动着沾染了露水的脚,踏过一片青草地,眼前便是山脚。

    李牧这跑步的习惯是在他回来之后才养成的,他睡不着。打了胜仗又恰逢兵役到期,李牧这个老兵油子就被放回了家,这本该是件好事,可回了家李牧却有些享受不来这清闲生活了。

    军营里那些日子太过深刻,那些刀光剑影血流成河的场景太过清晰,他每回梦醒,都仿佛听到了迎战号子见到了那片血泊。

    他睡不着,有时候能睁着眼睛在床上躺两个时辰,后来就养成了这清晨起来慢跑的习惯,消耗消耗体力,夜里兴许能睡个好觉。

    跑到了山脚,李牧折返往山上跑去。

    再上山时,李牧身上的那份戾气已经散去,一身洗得发白的青衫的他颇有些文雅书生气。

    这会儿村里的人已经起了大半,三三两两的聚在自家院子里头打水洗漱,相熟的看着李牧跑得一身是汗的模样还会打声招呼。

    霜散了,村子亮堂了。小村子里多了说话声,倒是热闹起来。

    进了村子,李牧放慢了速度向着自己住的地方跑去,临过村里祠堂的时候,一群半大的小孩从拐角处突然窜了出来。

    见到李牧,几个小孩嘻嘻闹闹的便围了过来。

    “哎,李牧,听我爹说你今儿个要成亲了?”孩子中一个较大的女娃娃指着李牧问。女娃娃是村长的孙女,村里的孩子王。

    李牧看了这几个小鬼头一眼,没说话,继续向着自己家里跑去。大概是李牧收敛了戾气让几个小孩不怕,所以一群人围了过来跟着他一起跑。

    “我也听我娘这么说,你真要娶媳妇儿啦?”一个还挂着两条鼻涕的小孩嘻嘻笑着,说起媳妇儿几个字,他还有那么点不好意思。

    旁边几个小孩听了,也跟着嬉笑了起来。

    他们村小,喜事可不多见,偶尔有那么一回,在小孩眼里那就跟过年似的。

    “李木木,你媳妇长啥样啊?好看吗?”另一个小孩跑到了李牧的面前。

    “狗娃子,人家媳妇长啥样你关心个啥?”带头的女娃娃指着他的脑门儿便戳,“干嘛,你也想娶媳妇了?”

    “哈哈哈……狗娃子羞羞脸,想娶媳妇儿咯!”旁边几个小孩立刻热闹了,一个个地拍着手嬉笑着围着那闹了个大脸红的小孩闹去了。

    李牧没理他们,拐过拐角便向着自己的那小院子跑去,才到院子篱笆外,一旁便传来一道苍老的声音。

    “还跑啊?”一个头发花白看似最少得有四/五十的老人踱步向着这边走来。

    “鸿叔。”李牧开了口。

    李牧有些不爱理会人,虽然他平日里总是温文尔雅静止如水的不争模样,实际上却是个性子有些冷,无拘无束自由散漫的人。

    几年前那事之后,这村里其他的人他都不爱理会,唯独这个头发花白的老人,他才会心甘情愿地叫上一声叔。

    鸿叔年纪已经有些大了,步子走得慢,他跟着李牧进了他家院子后,从自己兜里掏出一堆东西塞到了李牧的手里。

    “这是我昨夜里剪的一些囍字,晚些时候弄点米糊来,该贴的地方还是得贴。”鸿叔一边说着一边就已经开始绕着李牧家那不大的屋子转悠起来,琢磨着哪些地方适合用来贴囍字。

    李牧把红纸放在桌上,“您知道的,我用不着这些。”

    鸿叔停下脚步,他有老寒腿,这种湿气重的日子里难熬。

    李牧已经走到院子中那口古井前,他打了水,进了洗浴间就着水桶便往身上淋。来来回回山上山脚地跑了一趟,即使他的体力顶得住,身上也早已经是大汗淋漓。

    汗水掺杂着雾水湿了衣袍,粘糊糊的贴在他的身上,把他那一身在军营里练就出来的好身材凸显无遗。

    等鸿叔把这屋子转了一圈琢磨了一遍时,他已经冲完了澡穿上了干净衣服。

    “你咋还穿这个?我昨天不是给了你一套好些的旧衣服吗?穿那个!都成亲的人了,还这样随便。”鸿叔说完便向着李牧家厨房走去,准备自己找了米糊黏囍字。

    李牧看了看自己身上已经穿了几年的旧衣服,他理了理衣摆把皱褶扯直咯,没去换衣服,而是跟着往厨房里头走。

    鸿叔在李牧家厨房转了半天没找到米糊,又绕回自己家里头拿了些米糊浆浆过来,然后展开被李牧放在桌上的囍字就开始在背面刷浆。

    李牧见他决意要贴,走到院子里头看了看自己那个加上厨房一共才四间的破屋,道:“要不就贴两门上吧?贴两个意思意思就行了。”

    他对这门亲事本就不抱期待,这事是村里头给他张罗的,但是闹到最后负责的却成了村长那一家子人,那一家子人给他说的媒,不是个缺胳膊少腿的他就应该庆幸了。

    想起这事儿,李牧有些烦,子夜寒星般冷冽的黑眸中散逸出几分杀气。

    如果不是因为有事必须回来,他是决计不会再回这村子的。

    鸿叔拿着大红的囍字出了门,在门边看了看找准了方向,一点一点的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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